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安排生效 

发布时间:2024-04-24 08:23:13 来源: sp20240424

人民网香港1月29日电 (记者陈然)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29日宣布,《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当日正式在两地生效实施。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新机制”研讨会当日在香港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出席并致辞表示,新机制下,内地与香港9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判决能够互认与执行,为当事人减轻了重复诉讼之累。期待两地法律界以新机制为新起点,不断推动规则衔接,增强两地民众在新机制下的获得感,充分彰显“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为不同法系的司法制度融合发展提供更多香港经验、中国经验。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致辞表示,在“一国两制”方针下,香港作为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具有独特优势。安排生效后将便利两地民众,增进民生福祉,也将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地位。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2019年1月18日在北京签署有关安排。安排共31条,对两地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范围和判项内容、申请认可和执行的程序和方式等作出了规定。

(责编:曹欣悦、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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